京兆尹
注音 ㄐㄧㄥ ㄓㄠˋ ㄧㄣˇ
详细解释
词语解释
京兆尹
◎古代京师的地方长官。
例如京兆尹郑叔则。 —— 唐 · 柳宗元《柳河东集》
英文caoital officials;
引证解释
1.汉 · 代京畿的行政区域,为 三辅 之一。在今 陕西 西安 以东至 华县 之间,下辖十二县。后因以称京都。见 清 · 顾祖禹 《读史方舆纪要 · 陕西二 · 西安府》。 《汉书 · 地理志上》:“京兆尹,故 秦 内史,高帝 元年属 塞国,二年更为 渭南郡,九年罢,復为 内史。
例证武帝 建元 · 六年分为 右内史,太初 元年更为 京兆尹。”
亦省称“京兆”。 唐 · 张说 《万泉县主薛氏神道碑》:“魂兮何归?京兆之野。”
陈世宜 《秋柳和渔洋》诗之二:“走马忽空京兆市,嫁衣重检 小蛮 箱。”
2.官名。 汉 · 代管辖 京兆 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相当于郡太守。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。 《汉书 · 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内史, 周 官, 秦 因之,掌治京师。
例证景帝 二年分置左﹝右﹞内史。右内史 武帝 太初 元年更名京兆尹。”
唐 · 韩愈 《司徒许国公神道碑铭》:“其葬物,有司官给之,京兆尹监护。”
亦省称“京兆”。 《汉书 · 张敞传》:“敞 为京兆,朝廷每有大议,引古今,处便宜,公卿皆服,天子数从之。”
唐 · 韩愈 《与祠部陆员外书》:“有 韦羣玉 者,京兆之从子,其文有可取者,其进而未止者也。”
国语辞典
京兆尹
1.地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西元前104)分右内史东部为其辖区,为京师三辅之一,治所 在今陕西西安市。辖境约当今西安以东、华县以西;渭河以南,秦岭以北之地,魏以后置京兆郡。后亦用以称京师。
2.职官名:(1) 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,职权与俸禄与郡守相当。后亦借指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。简称为“京兆”、“京尹”。(2) 民国初年的地方官名。民国定都北京,改清顺天府为京兆地方,设京兆尹,直隶于大总统,为中央政府的特别官制,现已废除。
网络解释
京兆尹 (中国古代官名)
京兆尹是中国汉代官名,为三辅(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,即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)之一。主管今西安即其附近地区,在西汉时期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