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利兹

拼音 bó lì zī

注音 ㄅㄛˊ ㄌㄧˋ ㄗ

繁体 伯利茲


详细解释

词语解释

伯利兹bó lì zī

3万平方千米。人口211万(1994年)。首都贝尔莫潘。南部为山地,北部和沿海地势低平。热带雨林气候。农业国。产甘蔗、柑橘、稻米等。主要出口木材。

网络解释

伯利兹 (中美洲国家)

伯利兹(英语:Belize),是中美洲唯一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。国名来自国内河流伯利兹河和最大城市伯利兹市,该市是伯利兹的旧首都,新首都为贝尔莫潘。伯利兹东临洪都拉斯湾,与洪都拉斯隔湾相望,两国最近距离只有75千米,总面积为22966平方公里。

伯利兹原为玛雅人居住地。16世纪初成为西班牙殖民地。1638年英国殖民者侵入。1862年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,称英属洪都拉斯。1964年实行内部自治,但防务、外交仍由英国负责。1973年改为现国名。1981年9月21日正式独立,为英联邦成员国。

伯利兹经济在传统上以林业为主,特别是糖、柑桔类水果、可可、稻米、烟草等。渔业也颇为重要。

1989年10月23日,中国宣布中止与伯利兹外交关系。

汉语词典为您精准解释词语伯利兹的意思、近反义词、造句及用法,传承中华文化精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