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法的成语
带法的四字成语(共找到154条成语)
| 近义词 | 解释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非圣诬法 | 非:讥议;圣:圣人;诬:诽谤;法:法度。 讥议圣人,诽谤法度。 |
《汉书・金日磾传》:非圣诬法,大乱之殃。 |
| 现身说法 | 本佛教用语;指佛能依附一切有生命的东西;显现出种种身形来讲解佛法。后比喻以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例来说明某种道理。 | 宋・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・释迦牟尼佛》:“亦于十方界中现身说法。” |
| 玩法徇私 | 玩:忽视;徇私:曲从私情。 不顾公理王法,曲从私情。 |
明・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第24卷:“闻知你公正廉能,不肯玩法徇私……你与我把这事情用心问断。” |
| 大明法度 | 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 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 |
宋・王安石《上时政疏》:“盖夫天下之大器也,非大明法度,不足以维持,非众建贤才,不足以保守。” |
| 弄法舞文 | 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 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 |
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 |
| 违条舞法 | 见“违条犯法”。 | 宋・苏轼《论纲梢欠折利害状》:“一般点检,即二十九只船皆须住岸伺候,显是违条舞法,析文破敕。” |
| 凶恣挠法 | 挠:扰乱。 任意凶横,扰乱法令。 |
唐・许尧佐《柳氏传》:将军沙吒利凶恣挠法,凭恃微功,驱有志之妾,干无为之政。 |
| 大法小廉 |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 | 《礼记・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 |
| 深文峻法 | 犹言严刑峻法。 | 《北齐书・李维廉传》:“显祖尝召见,问以治方,语及政刑宽猛,帝意深文峻法,稚廉固以为非,帝意不悦。” |
| 激将法 | 用反话去激人,促使人决心去做的策略。 | 毛泽东《论持久战》:“一切敌人的‘挑战书’,旁人的‘激将法’,都应束之高阁,置之不理,丝毫也不为其所动。” |
| 麻衣相法 | 五代﹑宋时,麻衣道者所流传下来的相术,后世有麻衣法﹑麻衣术﹑麻衣相,皆依托为名。亦称为“麻衣神相法”。 相书、相术名。后人假托传说中的 麻衣道者 作。 亦省作“ 麻衣 ”、“ 麻衣相 ”。 清 黄遵宪 《番客篇》:“相法推《麻衣》,推命本《硌碌》。 ” 沈从文 《顾问官》:“又谈到《麻衣》、《柳庄》相法。 ” 《中国谚语资料》中:“学会麻衣相,敢把人来量。 ” 。 |
明 沈采 《还带记 众朋就相》:“头顶方巾腰束条 ,气傲;麻衣相法我独高,玄玅 。” 老舍 《老张的哲学》第一:“红红的一张脸,微点著几粒黑痣,按《麻衣相法》说,主多材多艺。” |
| 法脉准绳 | 犹言法则标准。 | 清・李渔《闲情偶寄・词曲・授曲》:“尝怪天地之间,有一种文字,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。” |
| 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 | 王子:借指有权势的人;庶民:平民百姓。 有权势的人犯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|
清・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六十七回:众人都说哪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是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官,还有活命的吧? |
| 正法眼藏 | ①佛教语。禅宗用来指全体佛法(正法)。朗照宇宙谓眼,包含万有谓藏。相传释迦牟尼以正法眼藏付与大弟子迦叶,是为禅宗初祖,为佛教以“心传心”授法的开始。②借指事物的诀要或精义。 | 《景德传灯录・摩诃迦叶》:“佛告诸大弟子,迦叶来时,可令宣扬正法眼藏。”宋・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盖修身事君,初非二事,不可作两般看,此是千圣相传正法眼藏。” |
| 墨守成法 | 见“墨守成规”。 | 清・王韬《翁牖余谈・犹太古历说》:“盖用心不专,率皆墨守成法,未能推陈出新耳。” |
| 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 | 法:标准,规范。 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 |
唐・唐太宗《帝范》第四卷:“取法于上,仅得乎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 |
| 谈经说法 | 讲说佛经佛法。 | 元・无名氏《僧犯奸得马表背救》:对人前敲禅板谈经说法,背地里跳墙头恋酒贪花。 |
| 作法自毙 | 毙:倒下;死去。 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 |
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| 坏法乱纪 | 破坏法制和纪律。 | 西汉・戴圣《礼记・礼运》:“故天子适诸侯,必舍其祖庙,而不以礼籍入,是谓天子坏法乱纪。” |
| 动循矩法 | 循:遵循;矩:规矩;法:法则,礼法。 举动遵循规矩礼法。形容一举一动都符合道德规范。 |
北宋《新唐书・诸帝公主传》:襄城公主,下嫁萧锐,性孝睦,动循矩法。 |
| 法无二门 | 见“法出一门”。 | 《金史・高德基传》:“有犯罪当死者,宰相欲从末减。德基曰:‘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’不从。” |
| 法成令修 | 修:完善。 法令完善。 |
唐・韩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法成令修,治出张施。” |
| 王法无情 | 王法:国家法律。 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。 |
元・郑廷玉《后庭花》第四折:“这两个都不待秋后取决,才见的官府内王法无情。” |
| 执法如山 | 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 | 清・李绿园《歧路灯》:“本道言出如箭,执法如山,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。” |
| 法外施仁 |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 | 明・李清《三垣笔记・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 |
| 卖法市恩 | 市:买。 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。 |
元・白仁甫《梧桐雨》楔子:“某也惜你骁勇,但国有定法,某不敢卖法市恩。送你上京,取圣断,如何?” |
| 伏法受诛 | 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 犯法被杀。 |
汉・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 |
| 恩深法弛 | 弛:废弛。 因恩情深厚而不执行法纪,使犯罪的人逃脱应受到的惩罚。 |
蔡东藩、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十四回:相从患难,共守孤城,推食解衣,情同骨肉。乃恩深法弛,背道寒盟,瘏口罔闻,剖心难谅。 |
| 无法无天 | 法:法纪;天:天理。 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;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;不受管束。 |
清・曹雪芹《红楼梦》:“珍大奶奶是个老实头,个个人都叫他养得无法无天的。” |
| 徒法不行 | 徒:只。 光有好的法令,并不能自行于世。意思是法令必须要有人推行。 |
战国・孟子《孟子・离娄上》: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。 |
成语大全为您提供有关法的成语、带法的四字成语等成语查询,传承中华文化精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