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刑的成语
带刑的四字成语(共找到38条成语)
近义词 | 解释 | 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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繁刑重敛 | 繁:多;敛:征收。 繁重的刑罚和赋税。 |
明・张凤翼《红拂记・张娘心许》:“只为着土木疲民,况边庭黩武连年,繁刑重敛谁不怨?” |
威刑不肃 | 威:权威;刑:刑律;肃:整肃。 权威和法纪都不能整肃。 |
西晋・陈寿《三国志・蜀志・诸葛亮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蜀记》:刘璋暗弱,自焉已来有累世之恩,文法羁縻,互相承奉,德政不举,威刑不肃。 |
果刑信赏 | 谓赏罚严明。 | |
繁刑重赋 | 过重的刑罚和繁多的赋税。亦作“繁刑重敛”。 | 宋・苏轼《东坡志林》第五卷:“齐景公不繁刑重赋,虽有田氏,齐不可取。” |
明正典刑 | 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 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 |
宋・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 |
明刑不戮 | 指刑罚严明,人民就很少犯法而被杀。 | 《商君书・赏刑》:“故禁奸止过,莫若重刑;刑重而必得,则民不敢试,故国无刑民。国无刑民,故曰:‘明刑不戮。’” |
造言之刑 | 刑:刑罚。 对造谣惑众的人所处的刑罚。 |
《周礼・地官・司徒》:一曰不孝之刑;二曰不睦之刑;三曰不姻之刑;四曰不弟之刑;五曰不任之刑;六曰不恤之刑;七曰造言之刑;八曰乱民之刑。 |
刑错不用 | 错,同措,搁置。全句是说刑法搁置不用。形容国家太平,百姓安宁,不必使用刑法。与“刑期无刑”义近。 | 荀子议兵篇:“传曰:『威厉而不诚,刑错而不用。』” |
非刑拷打 | 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 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 |
罗广斌《红岩》第15章:“在渣滓洞对江姐进行非刑拷打,很显然,这是敌人疯狂的报复!” |
峻法严刑 | 峻:严酷。 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
汉・王充《论衡・非韩篇》:“使法峻,民无奸者;使法不峻,民多为奸。”《后汉书・崔骃传》:故严刑峻法,破奸轨之胆。 |
威刑肃物 | 以严刑使人恭顺。 | 南朝・宋・刘义庆《世说新语・政事》:“桓公在荆州,全欲以德被江汉,耻以威刑肃物。” |
刑于之化 | 指以礼法对待。后用以指夫妇和睦。 | 《诗经・大雅・思齐》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”郑玄笺:“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。” |
扑作教刑 | 扑:古代刑具;教刑:教学中对学生的体罚。 用扑作责罚学生的工具。 |
《尚书・舜典》:“象以典型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扑作教刑,金作赎刑。” |
讳兵畏刑 | 谓慎于用兵和用刑。 | 宋・张耒《大礼庆成赋》:“讳兵畏刑,后货食兮。政有损易,兹不易兮。” |
决狱断刑 | 决:判决;狱:讼事;断:决断,判断。 审理诉讼,判定刑罚。 |
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郭躬传》:“躬家世掌法,务在宽平,及典理官,决狱断刑,多依矜恕,乃条诸重文可以轻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。” |
刑期无刑 |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。 | 语出《书・大禹谟》:“刑期于无刑。” |
僭赏滥刑 | 赏的不是有功的人,罚的不是有罪的人。泛指赏罚不当。 | 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善为国者,赏不僭而刑不滥。” |
隆刑峻法 | 刑法重而严。 | 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梁统传》:“议者以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务,施行日久。” |
义刑义杀 | 适当的刑罚与死刑。 | 《尚书・康诰》:“用其义刑义杀。” |
严刑峻制 | 犹言严刑峻法。 | 晋・陆机《豪士赋》:“惧万民之有服,则严刑峻制,以贾伤心之怨。” |
详刑慎罚 | 详:审慎。 审慎地量刑和处罚。 |
南朝・宋・范晔《后汉书・明帝纪》:“详刑审罚,明察单辞。” |
政简刑清 | 指官吏的政绩显著;社会安定;人民乐业。政简:施行轻微的赋役或减免繁文缛节的政治措施。 刑清:很少施用刑罚。 |
西汉・司马迁《史记・齐太公世家》:“太公至国,修政,因其俗,简其礼。” |
非刑逼拷 | 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 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 |
明・东鲁古狂生《醉醒石・假虎威古玩流殃》:“他非刑逼拷,打死平民,纳贿诈财。” |
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 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
东汉・班固《汉书・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刑仁讲让 | 刑:通“型”,式样,以为准则。 以仁爱为准则,讲求礼让。 |
西汉・戴圣《礼记・礼运》:“著有过,刑仁讲让,示民有常。” |
当刑而王 | 谓先经受磨难而后飞腾黄达。 | 《汉书・黥布传》:“少时客相之,当刑而王。及壮,坐法黥,布欣然笑曰:‘人相我当刑而王,几是乎?’” |
遁天之刑 | 谓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。 | 战国・庄子《庄子・养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。” |
省刑薄敛 | 省:减少;敛:征收。 减省刑法,薄征赋税。 |
明・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77回:“勤于国政,省刑薄敛,养士训武,修复关隘。” |
刑马作誓 | 刑:杀。 杀马饮血,立誓为信。比喻庄重的誓约。 |
西汉・刘向《战国策・齐策》:“且臣闻齐、卫先君,刑马压羊,盟曰:‘齐、卫后世无相攻伐,有相攻伐者,令其命如此。’” |
怀刑自爱 | 刑:法度。 指心中有法度,办事有分寸,不做违法的事,能够自重自爱。 |
春秋・孔子《论语・里仁》:君子怀刑,小人怀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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