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例的成语

带例的四字成语(共找到18条成语)

近义词 解释 出处
下不为例 例:先例。
下一次不能以这次为例子照样做。指只通融或宽恕这一次;以后不允许再做。
明・余继登《曲故纪闻》:“疏闻,英宗谓吏部臣曰:‘此人子之至情,予以移封,后不为例。”
发凡起例 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
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晋・杜预《春秋左传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”
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 列:惯例,指旧有的常规;兴:提出;灭:废除。
有惯例就不再起用新办法,无惯例也不能违背常规。指遵循旧的典章制度。
清・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一回:回师老爷的话:‘有例不兴,无例不灭。’这两句俗语料想师老爷是晓得的。
有例可援 有成例可以援引。 清・袁枚《寄房师邓逊斋先生书》:“惟生传则自古有之,如韩昌黎之于何蕃,司马温公子之于范镇,有例可援。”
相沿成例 依照相传下来的一套慢慢地成了示例。 清・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七十一回:其实四川的大员,无论到任卸任,出境入境,夹带私货是相沿成例的了。
例行差事 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。 杜鹏程《保卫延安》第六章:“现在还要来查对一番,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例行差事罢了。”
诸如此例 许多像这样的事例。 唐・姚思廉《梁书・武帝纪中》:“凡后宫乐府,西解暴室,诸如此例,一皆放遣。”
发凡举例 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;举:提出。
指举例以阐明要点。说明全书通例。
明・焦竑《玉堂丛语・纂修》:“时编摩之士,皆山林布衣,发凡举例,一仰于濂。”
后不为例 例:先例。
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。
明・沈德符《野获编・中宫外家恩泽》:“时署部少宰杨时乔力谏不从,上但云后不为例而已。”
例行公事 按照贯例应处理的公事;比喻走形式。 清・吴趼人《痛史》第13回:“那一种凌虐苛刻看的同例行公事一般,哪里还知道这是不应为而为之事?”
不乏先例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。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四卷第14章:“明末起义首领中一向重视养子,而且以养子继承皇位的事在五代不乏先例。”
毫无例外 指全部如此,没有例外。 邓小平《工人阶级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优异贡献》:“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,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。”
前例可援 前例,过去曾经发生的事例。援,用来作为依据。指先前的事例可以引用。 南史王俭传:“鲁有灵光殿,汉之前例也。”
举例发凡 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
指分类举例,说明全书的体例。
晋・杜预《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”
发凡言例 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
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。
晋・杜预《集解>序》:“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”
史无前例 前例:以前的事例。
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。
清・丘逢甲《岭云海日楼诗抄》:“牢落文章第一人,天门垂翅竟何因?百年记注无前例,万事枢机有要津。”
格于成例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 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六回:“内中只有安公子此时不但自知旗人格于成例,向来没个点鼎甲的,便是他在前十名也早密密的得了信儿了。”
起例发凡 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
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晋・杜预《春秋左传序》:其发凡以言例,皆经国之常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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